我近視,但我不習慣長時間戴著眼鏡,最常戴是晚上騎乘機車的時候,因為那攸關生命安全。我近視度數不是很重,約175度左右,用裸視看周邊物,個個形體完好,不至於把香蕉看成芭樂,然而細部的差異就得瞇著眼睛花力氣瞧,所以每個人的臉對我而言都是晶瑩剔透。
這個月月初我和姐姐到眼鏡店配戴新眼鏡,檢查視力時老闆說了這麼一句:「你也是不使用眼睛的人。」一開始我不能理解,不使用眼睛難道我閉著眼睛走路嗎?原來他的意思是我眼睛接收的距離過短,較遠程的東西不會費力看。老闆說的句句屬實,我的確不太常用眼,由於熟悉生活空間與環境,因此眼力大部份僅用來辨別大略方位與障礙物。如果身處陌生環境,不安才會促使我戴上眼鏡看清楚一點。
因為不使用眼睛的緣故,走在路上我都是放空的,認識、不認識的全部視而不見;若說我活在自己世界裡,其實一點也不為過。是近視讓我不愛看清世界,還是不愛看清世界而不用眼,我想,兩者相互影響吧。
曾經兩位學姐問我,你相信你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嗎?我說,我會相信。可是那一天在圖書館電腦前查書,我回頭看見她們和她在一起開心模樣的時候,剎那間,我的心裡竟然不願意相信眼前的畫面,急忙找好多藉口替她們說服自己。我相信「眼見為憑」,但是當某人、某事在我用情至深情況下我卻變得不知該相信什麼了。
她們說,是她拉住她們倆,堅持要她們陪她。她們說,她一個人害怕,所以她們到她住處陪伴她。她們說,她們只把我當好朋友,只是往往掛上電話,她的手機馬上響了。我知道不該相信她們任何一句,可是我還是說服自己信了。但是信的很不踏實,那一年我憂鬱的生病了。
從此我盡量不把事情看得太清楚,因為我想保護自己。矛盾的是,當有些事不用眼睛看就感到異狀時候,對於我在乎的人事物,我的本能驅使我挖掘真相。往往這麼一做,真相總是殘酷的。
不使用眼睛的人,終究還是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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