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提筆。昨日打開無名對著下面兩張照片發呆,就是寫不出什麼。詞窮之外,腦子也打結。我在想大概Zuma打太猛而語言學啃太多的後遺症。

我的明信片不只這些。出國次數不如旅行家多,可是幾次旅遊買下來的明信片也有上百張。買明信片並不花錢,只是加上郵資,金額就非常可觀。真要錙銖必較,寄給朋友的那些明信片絕對超過現在擁有的。沒有捨不得,反之我相信一張越洋來的明信片,儘管上面只有短短幾字,而能夠帶給朋友的祝福遠遠超過一張明信片加上寄到亞洲郵資的價值。於是不管生活再拮据,明信片還是照常買照樣寄。

寄明信片給自己是流浪尾聲從學弟身上學到的一門旅遊哲學。當時,大夥穿梭在馬德里不起眼的巷弄裡尋找便宜又好看的明信片。結完帳走回旅館的路上他滔滔不絕說他花了多少錢、買了哪些明信片、哪一張覺得特別好看、哪些要寄給誰、哪些又寄給自己
。「寄給自己?」聽到這裡,我即刻回神並瞪大了眼直視他。

「之前花一萬多元在明信片上,大部份好看的都會寄給自己,有的紀錄今天的行程,有的寫下對於這個城市的感覺,或者只粘貼參觀票根,沒時間也不知道要寫些什麼就空白。」他完全沉浸眼前的這項旅行作業,一點也不覺疲憊。「除此之外,還會去郵局買各式各樣的郵票貼在明信片上。明信片一定要先粘好郵票才不至於發生沒有地方粘郵票的尷尬情況。」突然,我遺憾現在才認識他。
 

我們花幾天參觀來過很多次的馬德里,利用下午茶時間逛街血拼,同時不忘到白色大教堂的郵政總局買回好多漂亮又不同的郵票,然後在離開馬德里的前一天心滿意足地投入黃色郵筒。這一次只寄給自己,來自我的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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