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寫些更貼近自己心情的事,然而我發現我並不能夠這麼做。用密碼鎖起來?別傻了,鎖起來防君子卻不防小人,而且既然都要上鎖,不如不寫了吧,多吊人胃口啊。

 

進入正題。

 

李進良與辣妹開房間 小禎:麻木,離婚也沒什麼大不了

 

胡瓜愛女小禎的夫婿李進良(前為李晉良)再爆緋聞,雖然胡瓜為了保住小禎的婚姻,花了4千萬投資女婿的整形診所,甚至外傳還簽了「忠貞契約」,沒想到在診所開幕當晚,李進良還是被壹週刊拍到與「傳播妹」共同在旅館開房間。而小禎為了維護老公,甚至開車出來接被狗仔追得不曉得怎麼辦的李進良,但在進一步了解事情後,她也忍不住心涼的說「早就麻木了」,兩人「離婚也沒什麼大不了」。

 

方才打開首頁啞虎(雖然不喜歡它),見了一則關於藝人小禎的新聞,覺得既可憐又可悲,於是把網址丟給好友問了她這麼一個問題:如果妳的女兒愛上了一個妳不喜歡的男人(補充:這男人品德不佳),你會怎麼做?

 

「有錢的男人會作怪。」她接著說,「愛丟卡慘死,女兒喜歡那個人就讓她去,不過我會告訴她要保護自己,上床一定要戴保險套,如果不小心破了記得事後立即吃藥。告訴她跟這種人在一起的可能情況讓她自己判斷。」

 

男怕踏錯行,女怕嫁錯郎。一個女人的幸福取決於是否嫁對了一個男人,這麼說也許太絕對,但事實往往如此。打從女主角結婚前,男主角的醜聞不斷,雖不如慾照陳港仔震撼,但也在娛樂圈引起不少話題與關注。我不是百分之百信任媒體,不過男主角的行為若檢點,狗仔隊毫無機會栽贓吧?不當的報導他有權控告媒體,卻似乎未見他替自己做了「正當」的辯護,更何況帶女人回家做美容、上旅館,或許真的沒「做」什麼,可是既然有了女友/太太理當得維護她的感受,不應該孤男寡女出現在不應當出現的場景引人暇想。

 

女主角非常非常愛她先生,這點清楚可見。因為太愛,沒有保護自己,我覺得可憐。每個人對於愛情都有可以容忍的範圍,對於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花心漢絕對是分手,沒有二話好說。有錢有地位的男人能夠給予物質生活享受也許好,但忠貞的男人更是寶,尤其在誘惑多的時代。女人已不如當年,自立自強絕對也能當貴氣女,實在不需要像乞憐的狗搖著尾巴靠男人過活。

 

對於我認為的可悲乃出於女主角父親的作為。愛女深切,因此盡力鞏固女兒的婚姻自然能理解,可是婚姻如果仰賴金錢等利益上是不能長久的,對方在外風流也絕不可能是最後一回。不過說實在的,父親本身也不是好模範,幫女婿說話其實也間接替自己(及全天下男人)辯解吧?!

 

女人,千萬要保護自己,因為用劈腿來展現雄風的男性是不會替妳著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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